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1********3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21民初1473号 |
案号 |
(2020)苏0621执1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进、徐晓燕尚欠原告李万峰定金46000元、违约金200000元、律师代理费12000元,合计258000元。由被告周进、徐晓燕从2020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李万峰10000元,直至满200000元止,余款58000元原告李万峰自愿放弃;若被告周进、徐晓燕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任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李万峰有权以258000元为标的额,扣减本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周进、徐晓燕已给付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170元,减半收取2585元,由被告周进、徐晓燕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