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杰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3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6324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65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戴杰东确认结欠周德友借款30000元,戴杰东当庭归还周德友5000元,尚余25000元未归还,该款戴杰东于2019年2月5日前支付15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若戴杰东不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周德友有权就未给付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财产保全费330元,合计605元(周德友已预交),由戴杰东负担,于2019年2月5日前直接支付周德友。三、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无其他纠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