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28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707民初9592号 |
案号 |
(2020)苏0707执14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娜欠原告李大亮借款本金70000元,被告李娜于20182年11月26日偿还原告李大亮借款10000元,余款60000元自2018年12月起,每月28日支付原告李大亮借款5000元至付清之日止。如有逾期,被告李娜自愿支付原告李大亮5000元违约金,原告李大亮有权可就上述所有借款一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李娜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