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3********08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404民初8号
案号
(2019)皖0404执4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淮南东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顺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货款835600元(一年半之内分季度还清835600元,2019年3月31日前偿还100000元,2019 年6月30日前支付150000元,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15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15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135600元,如果以上钱款任何一笔逾期不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余款全额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以月息1%为利率以余款全额计算的逾期利息。)另外,被告淮南东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本案的应当由其负担的诉讼费及保全费。 二、被告曹军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原告安徽顺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案调解书生效后解除本案涉及的保全措施。 四、双方其他无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7-23
发布时间
2019-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404执495号
立案日期
2019-07-23
执行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4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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