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14********2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14民初6152号 |
案号 |
(2020)苏0114执1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蒋伟尚欠原告南京板桥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房屋租金本息70000元,被告蒋伟定于2019年2月1日之前付30000元,余款40000元及诉讼费789元于2019年5月1日前付清,被告蒋伟如有一期未能按约足额支付则原告有权就尚欠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蒋伟自愿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9元,由被告蒋伟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