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蚌埠市锦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09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303民初338号
案号
(2019)皖0303执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1054.281739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代偿款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100万元(以1054.281739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8月3日止);三、被告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万元;四、被告任志刚、王琛、蚌埠市锦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安徽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给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五、原告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任志刚所有的皖CQ1234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皖CA1234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经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六、驳回原告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5-05
发布时间
2019-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沈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670908640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蚌埠市迎宾大道1155号(蚌埠国际汽车城1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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