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保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1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304民特350号
案号
(2021)皖0304执25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朱保留所欠李向东劳务费73600元,朱保留共计支付70000元,自2021年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直至付清;二、若朱保留未按本协议第一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向东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含本协议未到期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李向东放弃其余请求。本院现依法确认上述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愿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2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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