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保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1********1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304民特351号 |
案号 |
(2021)皖0304执2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朱保留所借李向东借款90000元及利息,共计需支付100000元,自2021年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直至付清;二、若朱保留未按本协议第一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向东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含本协议未到期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李向东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院现依法确认上述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愿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