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11********2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03民初4538号 |
案号 |
(2019)皖0303执9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蚌埠市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叶嫚、段练欠原告兴达典当有限公司典当借款本金13万元及自2017年11月2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和违约金,三被告自2019年1月起每月28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元,自2019年4月起每月28日之前偿还原告10000元,还款方式先本后息,全部典当借款本息三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还清;二、被告蚌埠市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叶嫚、段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元;三、如三被告有一期未按以上期限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支付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原告对其他诉讼请求予以放弃;五、案件受理费2940元,减半收取1470元,保全费1320元,合计2790元(原告已预交),由蚌埠市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叶嫚、段练负担,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6-05 |
发布时间 |
2019-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