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纪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4********2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2民初700号 |
案号 |
(2020)苏1182执1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纪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奚凯章借款本金34000元及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4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