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002********66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1002民初183号
案号
(2020)辽1002执7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潘一、刘冰给付原告史洪涛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4-09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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