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002********6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002民初183号 |
案号 |
(2020)辽1002执7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潘一、刘冰给付原告史洪涛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