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严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泰民初字第0830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3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严飞保证于2012年8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陆明元借款人民币160000元。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由被告严飞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偿还借款时一并加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