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1********74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7049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4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斌支付原告刘延飞工资73000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2020年7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3元,由被告周斌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3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汇款凭证复印件寄交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