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5********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18民初1492号
案号
(2020)苏0118执12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波给付原告许松柏借款本金550000元,定于2019年5月10日前给付150000元,2020年5月10日前给付200000元,2021年5月10日前将剩余200000元一次性付清;二、原告许松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陈波未按上述条款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许松柏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双方表示无其他纠纷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9300元,减半收取4650元,由被告陈波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向原告给付第一期款项时加付此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27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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