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5********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18民初1492号 |
案号 |
(2020)苏0118执12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波给付原告许松柏借款本金550000元,定于2019年5月10日前给付150000元,2020年5月10日前给付200000元,2021年5月10日前将剩余200000元一次性付清;二、原告许松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陈波未按上述条款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许松柏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双方表示无其他纠纷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9300元,减半收取4650元,由被告陈波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向原告给付第一期款项时加付此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