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1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3380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恢8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建锋、江苏虹桥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借款120000元,两被告保证于2019年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若不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以120000元中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执行,且被告自愿以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承担自2017年12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苏建军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20元,保全费2150元,合计367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9年9月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