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1********24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707民初198号
案号
(2020)苏0707执20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军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孙顺东偿还借款44000元。若逾期还款,被告李军应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被告孟娟、李庠羲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20元,减半收取560元,由被告李军、孟娟、李庠羲承担。(原告孙顺东已预交,三被告应于2019年12月331日前将上述款项向原告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31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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