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2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707民初198号 |
案号 |
(2020)苏0707执20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军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孙顺东偿还借款44000元。若逾期还款,被告李军应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被告孟娟、李庠羲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20元,减半收取560元,由被告李军、孟娟、李庠羲承担。(原告孙顺东已预交,三被告应于2019年12月331日前将上述款项向原告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