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1********4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1刑初576号 |
案号 |
(2020)苏1281执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朱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杨学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三、被告人朱军退出的赃款人民币十六万元及被告人杨学武退出的赃款人民币十二万七千六百一十二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七十八万八千七百零六元零四分向被告人朱军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