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24********1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182民初3102号
案号
(2020)苏1182执19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扬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至2018年7月7日,被告顾彬结欠原告李成明借款本金985000元,其中借款本金600000元需承担利息(该600000元优先偿还),借款本金385000元不计息;二、借款本金985000元被告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25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偿还50000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偿还100000元;余款60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三、借款本金600000元的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8.4%计算,以实际还款时间为准,利息的具体数额及还款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四、上述借款本金,被告如有一期逾期还款,则视为全部未付款项到期,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6825元,由被告顾彬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3由被告于2018年12月底前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扬中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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