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1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3民初6105号 |
案号 |
(2020)皖0403执20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勇尚欠原告王秋平借款人民币220000元,被告崔勇愿于2020年3月20日起每月偿还人民币10000元直至还清时止,原告王秋平同意并放弃利息人民币158400元;二、如被告崔勇未按期按约履行偿还义务,原告王秋平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崔勇未偿还的全部款项;三、原、被告因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其它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76元,依法减半收取3488元,由原告王秋平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