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32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11976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39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姚斌应归还原告黄海洋借款175000元及相应利息(以12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到2019年8月19日,之后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20元、保全费1403元,合计5223元,由被告姚斌负担。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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