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1********44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新马民初字第0747号 |
案号 |
(2020)苏0381执30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跃清偿还借款106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元,减半收取33元,由被告蒋楠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随案款一并给付原告)。3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