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6********08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403民初54号
案号
(2020)皖0403执19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艳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邱德高借款本金99000元,并以借款本金99000元为基数按年息6%自2017年10月18日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邱德高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2379元,由原告邱德高负担104元,由被告孙艳负担22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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