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科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4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江宁商初字第00436号 |
案号 |
(2015)江宁执字第01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深圳市港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科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二、被告南京科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深圳市港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8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4万元,合计824万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8102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1580元,由被告南京科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深圳市港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垫付,被告南京科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应加付此垫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3-23 |
发布时间 |
2015-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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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卢霏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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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长兴大街776号新天地商贸街区8栋1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