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郁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1********3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219号 |
案号 |
(2020)苏0581执40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郁剑、顾月红、顾雪芳给付原告潘绪祥货款余额共计183224元,该款被告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3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3.5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3.5万元;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4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给付43224元。如果被告有任何一期不按期付款,原告有权就被告结欠原告183224元中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今后双方别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05元,由三被告承担,于2022年6月3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本院不再退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