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0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706民初6368号 |
案号 |
(2020)苏0706执18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谭开成与被告蒋平于2019年5月26日签订的输送机购买合同;二、被告蒋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谭开成4万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0元,由原告谭开成负担90元,被告蒋平负担810元。(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蒋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4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账号:10440301040009094。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