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5********0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4民初1899号 |
案号 |
(2020)皖0404执恢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甜偿还原告何凤芹欠款20000元整,于2019年9月20日之前还10000元,余款10000元于2019年12月底之前还清;二、被告田甜如不能按照上述协议履行,自违约之日起何凤芹有权对未履行的全部款项申请一次性执行,且田甜需按年息6%支付未履行款项的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田甜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