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华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3********52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322民初17557号
案号
(2020)苏1322执58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华军欠原告夏德祥借款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3日起按年利率6%-2-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由被告徐华军自2020年1月(含)起于每月28日前归还本金800元至全部本金还清时止,利息原告夏德祥自愿放弃(款项付至原告夏德祥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城中支行,账户名:夏德祥,账号:6217001340000534480);二、如被告徐华军有任一期逾期未付,则视为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原告夏德祥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徐华军负担(已付);四、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沭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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