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费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81********3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281民初2360号
案号
(2020)苏0281执6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查旦霞与费杰离婚。二、女儿查梦婷由查旦霞直接抚养教育,费杰自2017年4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女儿抚养费800元,费杰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承担查梦婷一半医药费(按票据据实结算),上述费用给付至查梦婷独立生活时止。费杰每周可探视女儿查梦婷一次。三、费杰臵于查旦霞家的婚前财产:立式空调一台归查旦霞所有。四、费杰于2018年2月13日前给付查旦霞28000元(款汇:江阴农商银行,查梦婷,6231157802678959)。五、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双方之间无其他经济纠纷。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0元(查旦霞已预交),由查旦霞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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