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仲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8********0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003民初6625号
案号
(2020)苏1003执13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责令被执行人1向申请人归还欠款本息806235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0月20日,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以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2、责令被执行人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责令两名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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