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11********1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03民初1509号 |
案号 |
(2020)苏0903执1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被告王群差欠原告季登忠工资17800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余款7800元。被告王群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争议再无瓜葛。若被告王群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季登忠可向法院一次性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2.5元,由原告季登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