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11********15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03民初1509号
案号
(2020)苏0903执16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告王群差欠原告季登忠工资17800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余款7800元。被告王群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争议再无瓜葛。若被告王群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季登忠可向法院一次性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2.5元,由原告季登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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