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文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02********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991民初1711号
案号
(2021)苏0991执1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倪文忠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支付代偿款131666.87元、保险费6121.23元、诉讼补偿金2747元及逾期利息(按137788.1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9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于2021年8月起每月28日前履行1万元,直至还清。(履行账号:12300188000003007,开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市分行营业部);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倪文忠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义务,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有权就剩余的全部债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3054元,减半收取1527元,保全费1220元,合计2747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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