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1********8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21民初4779号 |
案号 |
(2020)苏0921执16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响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生偿还原告杨萍货款27348元,该款当庭支付5000元(已支付),2020年3月底前支付10000元,余款12348元于2020年5月底前支付完毕,若被告张生有一期不2能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杨萍可就总额30000元(含违约金2652元)未履行部分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484元,减半收取242元,由原告杨萍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响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