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3********0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03民初531号 |
案号 |
(2020)皖0303执2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刚偿还原告徐守猛借款本息110,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每月28日前偿还3000元, 2021年6月28日前偿还30,000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每月28日前偿还3000元, 2021年12月28日前偿还15,000元;二、若被告就上述款项有任一期逾期偿还,则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剩余未还款项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9年11月2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应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利息)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上述第一项履行时同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