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康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2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03民初5953号 |
案号 |
(2020)苏0903执恢9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康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盐城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万元,并承担借款约定利息(自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10月2日止按年利率9.5%计算,自2018年10月3日起至实际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按年利率19%计算)。二、被告江苏康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盐城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8万元及保全保险费6000元。上列一、二判项的给付义务均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三、被告吴文杰、王梅、经海虎、吴玉对被告江苏康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盐城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6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95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4951元,由被告江苏康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吴文杰、王梅、经海虎、吴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文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07382836177 |
登记机关 |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秦川南路9号(盐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