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蚌埠市仁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4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304民初2972号
案号
(2020)皖0304执10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贤根于2020年3月31日前返还原告陈翔支付的坐落于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焦村镇陈村村大路村民组安华山庄商住楼117、210号(房地权证黄-焦村字第c20140008号)购房款1600000元及利息400000元,以上合计2000000元;二、如被告张贤根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原告陈翔有权就2000000元申请强制执行,并以160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20年4月1日起计算利息,直至本金付清时止;三、被告蚌埠市仁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672元,减半收取13336元,由被告张贤根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贤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704916869R
登记机关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朝阳北路1218号金地苑小区1号楼10层1010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