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尤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5********39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25民初1345号 |
案号 |
(2020)苏0925执2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尤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邱玉凤劳动报酬1926.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尤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