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3********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4刑初16号 |
案号 |
(2020)苏0684执2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郑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起至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