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2********9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22民初4031号 |
案号 |
(2020)苏0322执18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华强尚欠原告解庆云借款本金170000元及利息(截止2019年6月13日利息为30600元,之后利息以170000元为本金,按月息1.5%,自2019年6月14日起计2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被告周华强自愿于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每月25日前偿还借款2000元,于2020年2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如被告周华强任一期不能按期足额履行,原告解庆云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09元,减半收取计2155元,由被告周华强负担(被告周华强于2019年7月25日前付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