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2********3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3422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5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磊应给付原告罗秀敏工资款1328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当事人指定帐号;或汇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帐号:46896434638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132元,减半收取计66元,由被告许磊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纳本院(诉讼费专户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帐号:505368709176)。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