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2********3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2民初3422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5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磊应给付原告罗秀敏工资款1328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当事人指定帐号;或汇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帐号:46896434638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132元,减半收取计66元,由被告许磊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纳本院(诉讼费专户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帐号:505368709176)。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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