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科迪尔日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5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0民终158号 |
案号 |
(2019)苏1003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吴玉军、徐友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冯德梅支付借款本金150万元、利息(以本金15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6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计算)、律师费43125元;蒋国军、江苏科迪尔日用品有限公司对吴玉军、徐友敏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扬州中港机械有限公司、扬州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吴玉军、徐友敏所负上述债务的三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17 |
发布时间 |
2019-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1003执34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7 |
执行法院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12312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玉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邗江区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