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云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67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11500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32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款本金9334352元及利息1576323.91元(以438063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暂计算至2020年6月28日为201375.13元;以434296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暂计算至2020年6月28日为1249204.2元;以108108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暂计算至2020年6月28日为30639.61元,以8353885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暂计算至2020年6月28日为1219388.75元,剩余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的四倍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损失177665元;3、强制被申请人支付中请人案件受理费39814元、保全费5000元;4、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提供的动产抵押物(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苏e2-5-2016-0054)的变价款在抵押登记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强制被申请人二、三、四、五、六、七、八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依据(2019)苏0582民初11500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28
发布时间
2020-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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