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3********4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502民初9689号 |
案号 |
(2020)赣0502执4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魏巍、廖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章波兰双倍定金24万元;二、驳回原告章波兰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用3650元、保全费2620元;由原告章波兰承担1200元、保全费900元,被告魏巍、廖丹承担2450元、保全费17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