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13********1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181民初3360号 |
案号 |
(2020)苏1181执恢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丹阳市富域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给付贷款本金359万元及利息;二、若被执行人丹阳市富域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申请执行人有权以被执行人谢荣荣、邵根青抵押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25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执行人丹阳市佳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在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执行人史伟、谢兰、谢荣荣、邵根青对上述给付义务在8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执行人丹阳市华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在2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并由各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和诉讼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