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11********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03民初5318号 |
案号 |
(2020)苏0903执2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董建欠原告朱爱华借款本金80000元及按照月息1%计算的利息(其中50000元本金从2016年4月1日起、30000元本金从2016年6月19日起,均至归还之日止),被告董建于2020年9月底前归还40000元本金及40000元本金部分的利息,于2021年9月底前归还剩余40000元本金及剩余的利息。二、如被告董建有一期不按约归还,原告朱爱华有权按照全部未归还的借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董建负担。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本院确认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