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丰磊钢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9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621民特37号 |
案号 |
(2020)苏0621执17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予对被申请人南通丰磊钢业有限公司的抵押房地产[位于5海安县南莫镇沙娄路28号1幢,房权证号为海安房权证字第2015002277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763.78m2;坐落于海安县南莫镇沙娄路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为苏海国用(2015)第x602144号,使用权面积为5254m2]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海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变价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代偿本息1093889元(其中房产在100万元限额范围内优先受偿案涉借款本息)、利息损失(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938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以及实现抵押担保物权费用。、、案件受理费7323元,由被申请人南通丰磊钢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申请人代垫,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申请人)。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雷富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1668963085H |
登记机关 |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安县南莫镇唐庄村18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