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鑫海泰石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5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民初3600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3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300000元结清借款本息,被告丁国安、胡永海、江苏福安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保证自2020年8月起每月的28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被告江苏鑫海泰石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泰兴市安泰精密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有任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300000元中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按月利率1%以本金300000元计算自2020年8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对上述债务原告有权以被告江苏福安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用于借款抵押的抵押物不动产[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987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430元,减半收取3215元,由被告承担(此-4-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保证于2020年8月28日前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东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323570905C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兴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