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1********6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081民初3155号
案号
(2020)苏1081执16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仪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霞所欠原告赵勇借款4.5万元,由被告赵霞自2020年7月份起,每月25日之前偿还给原告赵勇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如被告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全案未履行款额向本院申请执行;三、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925元,依法减半收取462.5元,由原告赵勇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仪征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03
发布时间
2020-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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