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惠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2********0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15617号 |
案号 |
(2020)苏0581执4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惠新、陈国珍支付原告常熟市任阳成兴五金塑料厂(普通合伙)货款344481元。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被告于2020年4月底前支付原告4481元;自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分别于每月月底前支付3500元;自2022年5月至2027年8月,分别于每月月底前支付4000元。该款由双方自行交接。如被告有任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被告还需增加支付原告违约金30000元,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款项379985元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34元,保全费2270元,合计5504元,由被告徐惠新、陈国珍负担,并于2027年8月底前直接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