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晶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U64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21民初4860号
案号
(2020)苏0621执29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南通晶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海安创美文印服务部定作费2296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南通晶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债务时一并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欧德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1MA1Y68U647
登记机关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黄海西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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