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5********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6民初801号 |
案号 |
(2020)苏0706执2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海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胡译文支付借款本金10万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原告胡译文支付借款本金15万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原告胡译文支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以4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结合上述分段还款时间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被告不按上述期限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所欠款的总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450元,减半收取3725元,保全费2770元,共计649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2020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3(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